摘要:學習并適應國際權威遺產話語的文化遺產保護模式應隨著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發生改變。未來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必須認識到不同文化背景和社會制度下的遺產價值偏好不同。要將國際視野和本地意識結合,吸收外來經驗,形成、完善并制度化一套中國化坐標,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化和體系化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體系。
關鍵詞:遺產話語;遺產政策;文化遺產保護
與國際文化遺產保護交流合作,讓中國的遺產保護工作從觀念到實踐都經歷了變革,遺產保護的思想、實踐和技術應用等不斷更新,并向更高標準的方向不斷前進。但是在這一過程中,我國遺產保護不可避免地受到國際遺產話語的影響。
一、“歐洲中心論”主導下的世界遺產話語
對于遺產話語的研究可追溯到2006年勞拉簡?史密斯(Laurajane Smith)在《遺產利用》中應用批判話語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提出“權威化遺產話語”(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AHD)的概念?,F行文化遺產概念出現于19世紀的歐洲,在英國、法國和德國的現代背景中,文化遺產作為民族認同、歐洲品味及現代化成就的物質代表,承擔著一種表達社會凝聚力、認同感和重構社會關系的管理者角色,其本質是西方現代主義的一種發明。隨著歐洲古籍保護理念及其本質、意義的詮釋逐漸傳至世界各地,這些保護原則也變成了全球的“常識”。有研究者指出,這些古跡和遺產話語受到歐洲社會政治精英主導的國家強勢文化主題的驅動,變成了文化霸權。隨著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頒行,盛行于19世紀的保護倫理及“原樣保存”的思想得以制度化并被強加給了非西方國家,實施過程權威化、保護并傳播著那些代表著歐洲及西方國家和特定階級敘事與經驗的特定價值觀及文化意義,同時也規制、仲裁并管理著遺產的失調與差異。勞拉簡?史密斯將這種有歐洲中心意味的、西方主導的遺產話語稱為“權威化遺產話語”,這是一種帶有歐洲中心色彩的專家技術話語,由專業人士掌控、政府背書,通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古跡遺址保護協會(ICOMOS)等權威機構的認證在全球范圍內獲得認同。
二、中國遺產話語與國際權威遺產話語的“糾葛”
我國現代意義上的文化遺產保護思想并非誕生于本國文化遺產保護實踐,是受西方影響形成的。20世紀初以梁啟超為代表的建筑家將西方建筑學引入中國,隨之而來的亦有西方現代文化遺產保護思想。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開始吸收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如1982年出臺的《文物保護法》中的“不改變文物原狀”原則便是受《威尼斯憲章》中提及的“各個時代為一古跡之建筑物所做的正當貢獻必須予以尊重, 因為修復的目的不是追求風格的統一”的影響,一改此前中國文物界長期以來堅持的“修舊如舊”原則。1985年成為《世界遺產公約》締約國和1993年加入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以后,中國遺產話語與國際權威遺產話語近一步接軌。以陳志華為代表的當代中國建筑理論家開始系統地翻譯和介紹西方業已成熟的保護理論,中國同世界文化遺產事業開展廣泛而深入的交流合作,國際遺產保護思想和遺產話語在中國遺產保護事業中的影響越來越大。但隨著時間推移,中西方遺產價值的理解差異對我國文化遺產事業的負面影響逐漸顯現。我國的文化遺產根植于本土文化價值觀,側重精神價值,而國際權威遺產話語源于西方價值觀,側重物質性和“普遍價值”,二者有較大差異。我國也逐漸意識到申請世界遺產的過程本身透出的政治意義遠多于文化意義。然而為了入選“世界遺產”,被迫在講述中國遺產故事時向國際權威標準妥協,并基于國際權威遺產話語對我國文化遺產進行價值詮釋,這過程不可避免地會與遺產本身的真實文化內涵有出入。無論是西湖申遺還是泉州申遺,都歷經了以中國文化觀念和中式思維撰寫申遺文本卻得不到國際認可,遂調整策略以國際保護文件主導下的話語進行價值闡釋才申遺成功的過程。例如在《西湖申遺文本》中,我國申遺專家認為,西湖見證了源遠流長的中國文化和傳統,其文化多樣性包括儒教、佛教、道教、忠孝之道、隱士生活、藏書、茶禪和篆刻。然而,國際專家在ICOMOS西湖申遺評估文件中表明,儒學、佛教、道教不能夠作為西湖突出普遍價值的特殊證明,因為在國內和國際其他遺產地存在著更為廣泛和重要的證明。2018年的泉州申遺文本將文化遺產突出的普遍價值標準(ⅲ)“能為延續至今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作為申遺的重要依據,但ICOMOS認為,文本中并沒有列入任何文化線路類的遺產作為對比對象,申遺的主要論據僅來源于UNESCO對絲綢之路的研究報告。ICOMOS認為,雖然該研究報告與陸上絲綢之路的“長安-天山廊道路網”入選世界文化遺產有直接的關系,但報告中并沒有提出明確的“偉大海上貿易路線”主題所代表的時間、地理和文化上的范疇。由此可見,盡管中國專家和官員所代表的中國遺產話語高水準地解釋了本土遺產價值的責任和義務,但并不一定能獲得國際權威化遺產話語的認可,中國遺產話語與國際權威化遺產話語之間存在難以彌平的矛盾。
基于國際觀念的中國故事講述并得到認可不是(也不應是)講好中國故事的前提和目的。此前中國文化遺產詮釋缺乏具有中國特色的話語體系,連“文化遺產”這個概念亦是舶來品,由此演化出來的評價標準等不可避免地沾染著西方色彩,而我國長期對構建本土文化的遺產話語體系和技術標準等不夠重視,尚未構建完善的話語體系,造成中國文化遺產的詮釋深受AHD左右的尷尬局面,導致當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政策體系中對于遺產保護實踐標準的描述及評價等多采用“科學化”“標準化”“國際化”的話語來書寫。
三、建構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的國際化視野與中國化坐標
如何提升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話語權已經成為中國發展文化遺產事業的一大議題。1985年我國與世界文化遺產事業正式接軌,西方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和思想推動我國在接下來幾十年中快速出臺多項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并實現了文物事業向文化遺產事業的轉變。如今,向國際文化遺產工作的學習應隨著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發生改變,未來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必須認識到不同文化背景和社會制度下的遺產價值偏好不同,要將國際視野和本地意識結合,吸收外來經驗,形成、完善并制度化一套中國化坐標,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化和體系化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體系。
中國固有的文化遺產保護基因隨著中國文化遺產的留存持續存在,并影響著保護實踐,因而應使其在構建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體系中體現出來,在中國語境下形成本土遺產話語?!妒澜邕z產公約》的實施過程權威化、保護并傳播著那些代表著歐洲及西方國家和特定階級敘事與經驗的特定價值觀及文化意義,若全盤接受西方遺產保護理念和遺產話語,即令歐洲中心論下的遺產普遍性價值觀滲入我國文化遺產保護思想發展和話語構建過程,容易造成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導致實踐話語的“中西不合”。在AHD傳入中國之前,我國雖然擁有自己的文化遺產保護話語體系基礎,但由于自身遺產知識體系不完備,政策制定不健全,并未有效壯大。當與國際遺產保護接軌后,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經歷了一個向外汲取知識和保護技術資源的階段,彼時尚無力參與國際遺產保護知識體系和國際準則的構建,且在國際通行準則身后亦步亦趨,使得我國在與根植于西方文化背景的國際遺產知識體系和技術評價的博弈中常處于劣勢地位,這皆不利于對內及對外的遺產保護發展。因此,在以后的國際文化遺產保護交流合作中,有必要讀懂“毋庸置疑”的國際規則,認清中西方遺產話語的不平等性,進行批判性、辯證性思考,努力構建平等、對話、多元的中國文化遺產話語體系,用講好中國文化故事和制定政策的方式結合傳統保護思想,展現中國多年來在文化遺產價值、保護原則、展示方式、合理利用等方面的理論與實踐成果,尤其注重將普通人情感體驗的“生命之流”與本土話語的“歷史之流”聯系起來,構建“以人為本”的、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話語體系,逐步擺脫西方中心化與權威化的束縛。
更為重要的是,未來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的制定應立足于本土化,在中國實踐的基礎上應對中國的挑戰,但不可“閉門造車”,尤其要在對其他國家的先進做法予以吸收和轉化的基礎上,基于中國語境反思自身文化遺產事業發展態勢。同時,作為擁有世界文化遺產最多的國家之一,中國應積極推動建立新的國際文化遺產體系,制定反映更多國家和民族文化價值的文本和評價標準,繼續推進國際文化遺產體系改革,促進全人類文化更廣泛、更全面的發展。同時要深化本土遺產價值觀,加快遺產知識和話語體系建設,通過各種機會和平臺充分參與遺產保護國際合作。通過積極有效的競爭與合作,克服長期以來由西方遺產話語主導的國際遺產理論和話語體系,克服跨文化話語理解上的沖突和障礙,進一步加強中國文化遺產的國際話語權。
在意識形態層面,要有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中國文化遺產的本土價值。文化自信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人民對本民族文化的自我意識、崇敬與熱愛,是對其社會價值和發展生命力的堅定信心和信念。如果沒有自己的精神獨立性,那么政治、思想、文化、制度等方面的獨立性就會被釜底抽薪。因此中國人民只有堅定文化自信,方能保住來之不易的奮斗成果并走好復興道路。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足夠的養分,將優秀文化基因傳遞下去,是中國人民堅定文化自信的根本。文化遺產是文化基因的重要載體,蘊含著“文化和文明的最高原因”。正如歐洲文化遺產是以歐洲文化價值觀為核心一樣,豐富、燦爛而且多元的中華文化遺產包含中華文化的價值觀,體現著中華民族世世代代在生產生活中形成和傳承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審美觀。近年來國際局勢緊張,全球輿論場上充斥著“大國競爭”的對抗性話語,國際文化沖突日趨激烈。在此背景下,作為國家軟實力的重要基礎和組成部分的文化遺產,由于具有資源豐富性、形態多樣性、底蘊深厚性、影響廣泛性的特征,是最適宜提升國家文化競爭力的形態之一。對此,必須堅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文化遺產的本土價值,建立完善基于本土文化價值和具有本土意義的文化遺產體系,筑牢我國文化遺產國際地位提升的根基。
在具體操作層面,要以打造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本土坐標為重要抓手。一方面,可建立一套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標準體系——以“訴說”不同于西方權威遺產話語的非西方國家歷史及社會經歷感——并將之轉化為長期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推動我國文化遺產保護標準體系建設,有助于我國在世界范圍內搶占文化競爭制高點。我國擁有眾多不同種類不同形態的文化遺產,在國際文化遺產領域占有絕對優勢,結合本國文化遺產形態出臺符合國情的文化遺產保護標準,一方面有利于國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向縱深開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在國際上強化對本國文化遺產的闡釋權,進一步明確文化主權。在文化遺產保護標準體系構建過程中,要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和利益相關方意見,使標準內容達到普遍性與具體性的統一。對于那些與國外類似的項目,可以參照國際上成熟的保護理念、保護程序、保護方法,適當采用國際標準和其他國家的標準進行標準化構建;在中國獨有的類目上,則鼓勵傳承人、行業協會、文博文保單位等制定團體標準和單位標準,采取“先地區試點、后全面推廣”的方式,在實踐中不斷修正,循序漸進、自下而上地建立全國標準。在完善標準的基礎上,還要發揮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在標準實施中的推廣作用,擴大文化遺產保護標準實施力度,確保其被廣泛應用于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以高質量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推動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標準化發展。
另一方面,要在國際視野中從政策層面回應國際遺產知識體系與話語體系重構——積極開展各類遺產話語之間的博弈競合——從而改變我國文化遺產長期“被評價”的尷尬局面。為了提高中國文化遺產的話語能力,在競爭與合作中爭取更多主動權,需要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話語體系,這是我們應該努力作出的積極貢獻。實施中國文化遺產話語建設戰略,堅持話語自主創新,努力構建符合國情且能夠與世界權威遺產話語接軌的遺產話語體系及制度。首先,以開放的心態借鑒吸收西方遺產話語體系中有價值、可利用的成分,從批判性的角度分析西方文化遺產話語體系中霸權導向的自我精英價值觀。其次,綜合運用“批判話語分析”等理論工具,結合中國文化遺產實際,對具體的文化遺產保護問題進行分析討論,建立根植于中國文化背景的文化遺產理論體系。再次,參考西方國家建立遺產知識體系和制度的實踐經驗和話語框架內容,借鑒其精華,建立中國文化思想的特色文本體系。最后,通過互相引用、自我指涉和反復強化等手段,建立符合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公約性文件體系和法律制度體系,使其更加完善。
通過多年的國際間遺產交流與合作,結合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實際情況,我國積累了一些向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理論貢獻中國經驗的成果,如“在中國文物保護法規體系的框架下,對文物古跡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的《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及其案例闡述文件,就是立足自身實踐形成的建筑遺產保護理論方法體系對國際標準的優秀本土闡釋,并對國際遺產保護理論發展和規則制定實現反哺。但要在此領域擺脫西方權威化遺產話語的影響,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在未來,我國應致力于構建一個更加開放和包容的遺產價值體系,形成一套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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